通 知
内蒙古江西商会于2015年1月1日起启用内蒙古民政厅统一发放的<<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>>,原1月至5月31日已交会费人员带2015年交费收据与商会联系,更换统一收据,原收据作废。自通知日起,商会的会费收入,捐赠收入都以统一收据为准,其他收据一律不认可,属于个人行为,与商会无关。
2015年5月31日前已交会费的更换统一收费收据:
魏福高:40000 张贵良:15000
陈国辉:15000 刘 辉:6000
熊建平:15000 饶细毛:10000
张奇亮:5000 魏福宽:5000
吴会奔:1500 毛银亮:5000
内蒙古江西商会
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